推动和促进公民无偿献血是《红十字会法》赋予红十字会的又一重要职责。多年来,我市各级红十字会根据《红十字会法》和《献血法》的有关规定,认真做好无偿献血的社会宣传和动员组织工作。
在每个“五·八”世界红十字日活动期间,都组织大型无偿献血活动,同时还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宣传,使社会各界对无偿献血的认识有了很大地提高。2004年9月18日,在龙泉市八都镇举行第二届老年人运动会期间,市红十字会会同市中心血站、龙泉市红十字会、龙泉市红十字医院到八都镇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工作,使无偿献血工作从城市走向了农村。
截止目前,全市已有20余万名群众参加了无偿献血,先后共有6位市民获得“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”金奖(献血量8000毫升以上)、8位获得银奖(献血量6000毫升以上)、39位获得铜奖(献血量4000毫升以上),2003年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就达到了100%,其中95%来自街头无偿献血,我市先后被评为2002—2003年度、2004—2005年度“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”称号。